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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5020表填写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但是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需要纳税调整的情况。
您可以结合以下案例理解下哦:
【案例】2020年A公司借款给B公司1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的年利息12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24万)。2020年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需要确认利息收入12万,而税法上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即2020年税法上确认的利息收入为0,此时存在税会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报表填写如下图所示:
提醒:符合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不在A105020表调整,而是在A105040表进行调整。
A105020表填写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但是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需要纳税调整的情况。
温馨提醒:符合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不在A105020表调整,而是在A105040表进行调整。
A105020表填写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但是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需要纳税调整的情况。
注:符合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不在A105020表调整,而是在A105040表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