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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代收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可以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需要纳税调增。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0号公告)。
税局代收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可以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需要纳税调增。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0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0号公告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0号公告 该30号文)
税局代收的工会经费,可以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在汇算时税前扣除。
政策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0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