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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所属年度已经计提的工资薪金在次年清缴前未实际发放的,会造成A105050表工资薪金计提数比实际发放数多,填写A105050表时:
第1列“账载金额”填会计上工资薪金计提金额;
第2列“实际发生额”填截止汇算清缴前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第5列“税收金额”填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
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写调增金额,即1列-5列的金额。
您可以参考链接中的案例理解一下哦~https://servu-sjznfwzx.oss-cn-hangzhou.aliyuncs.com/bprod/p4/1610887479347421184
温馨提示:
①账上计提工资金额准确,只是部分工资实际会在汇算清缴后发放,按照上述处理即可;
②值得注意的是若是账上计提工资金额不准确,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情况,建议您先调整账务,然后按照调整后正确的数据填报哦。
根据填表说明,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5列的余额。
所以当计提的比实际发放的多时,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会比计提的少,需要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