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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减按2%”业务时,建议根据开票税率按如下情况填写,具体可与所属税局确认下更稳妥:
情况一、按3%开票:
①、按3%采集发票(按照3%采集,选择简易征收,征税项目选择货物);
②、主表23栏录入1%减征税额(该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1%计算的税额);
③、最后填写减免表,减免代码选择“01129902”,将1%的税额填写到“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情况二、按2%开票:
①、按2%采集发票(按照2%采集,选择简易征收,征税项目选择货物);
②、附表一第11栏“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中,手工将2%按发票上的“销售额”和“税额”填写到对应列次;
③、无需再填写主表23栏和减免表。
情况三、未开票时:
①、建议在“无票销售收入(未开具发票)”中按2%采集:
②、附表一第11栏“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中,手工将2%按发票上的“销售额”和“税额”填写到对应列次;
③、无需再填写主表23栏和减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