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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增值税起征点可以参考(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按月纳税的,起征点为10万元(即≥10万元,要交税);按季纳税的,起征点为30万元(即≥30万元,要交税)。
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即≥1000元,要交税),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
注:①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或者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本条起征点标准。
②若涉及开具专票的,无论是否达到起征点,均需要纳税。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一条。
若想了解增值税税法执行前标准,可点击:[link]增值税法执行前,小规模增值税的起征点是多少[/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