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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清册的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优先取电子税务局的数值。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数据,取自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如果取值不正确,可手工修改;若无法修改,因是残联机构推送的,可联系残联修改。
比如:2025年填写申报时,取值的是2024年度企税汇算清缴报表A105050报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

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自动取数的,取得是个税“申报记录查询(全渠道)”收入总额的合计值,取数不对时,支持手工修改。
温馨提醒:不包含分类所得部分~
注:如果没有自动取数,建议您设置一下个税的申报密码,设置后就能自动取到了,设置方法可参考: [link]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如何重置申报密码[/link]、[link]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如何重置申报密码[/link]

您在残联完成备案后,金三系统会根据核定自动下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数据,无需手工录入,下发的是应发工资哦。

残保金是按年申报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写上年的应发工资总额,即扣除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之前的金额,包含工资、奖金(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津贴等。
提醒您:可以参考一下【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哦(#^.^#)

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可以通过“基础设置”→残保人就业保障金(年报)选择生成规则(如下图):
温馨提示:
鼠标点击问号,可以查看具体取值口径:
【税务系统默认值】:取税务系统默认值,若税务系统无默认值,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请保障数据的准确性;
【个税申报数据】:包括已申报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的人数。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数据,取自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如果取值不正确,可手工修改;若无法修改,因是残联机构推送的,可联系残联修改。
比如:2025年填写申报时,取值的是2024年度企税汇算清缴报表A105050报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数据,取自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如果取值不正确,可手工修改;
例如:2025年申报2024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取值的是2024年度企税汇算清缴报表A105050报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数据,取自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如果取值不正确,可手工修改;若无法修改,可联系征纳互动确认核实。
比如:2025年填写申报时,取值的是2024年度企税汇算清缴报表A105050报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

残保金是按年申报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写上年的(2024年度)应发工资总额,即扣除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承担的社保之前的金额,包含工资、奖金(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津贴等。
提醒您:可以参考一下【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