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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清册本地自主填报的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优先取电子税务局填表式的数值。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预填数据取自【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从业人数”,您可自行修改,请注意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注:若电子税务局“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与“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均为0,则取个税数据,具体取值逻辑如下:
1、取自个税“申报记录查询(全渠道)界面的值;
2、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取得是收入总额的合计值;
3、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取得是【纳税人次】之和的平均值。
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自动取数的,取得是个税“申报记录查询(全渠道)”【纳税人次】之和的平均值。
残保金报表中“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填写上年度的年平均值,也就是每个月人数相加再除以12计算(年度中间成立的,按成立月份计算,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不征收残保金哦)。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数据,取自【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从业人数”;如果取值不正确,可手工修改。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填写上年度(2023全年)的年平均值,也就是每个月人数相加再除以12计算,可以保留4位小数。
提醒您:可以参考【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从业人数”哦(#^.^#)
(年度中间成立的,按成立月份计算,例如:去年5月12日成立,则从6月开始计算人数,相加后再除以7就可以啦。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不征收残保金哦)
具体含义及注意事项您可点击链接查看:https://servu-sjznfwzx.oss-cn-hangzhou.aliyuncs.com/bprod/p4/160999192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