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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额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或10%、15%)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或10%、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也就是“上期结转”+“当期计提”-“当期调减的”);
注:按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如果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做了进项税额转出,需要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哦~
小贴士: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集成电路企业(15%)、先进工业母机产品(15%),先进制造业企业(5%)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享受规定比例的加计抵减。
加计抵减额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或10%、15%)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或10%、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也就是“上期结转”+“当期计提”-“当期调减的”);
注:按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如果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做了进项税额转出,需要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哦~
加计抵减额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或10%)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或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也就是“上期结转”+“当期计提”-“当期调减的”);
注:按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如果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做了进项税额转出,需要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哦~
小贴士: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或5%、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也就是“上期结转”+“当期计提”-“当期调减的”)
温馨提醒:按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如果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做了进项税额转出,需要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哦~
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或10%、15%)+税局后台加计抵减台账余额,自动生成到附表四第2列;
本期可抵减额=期初余额(上期结转)+当期计提-本期调减额,体现在附表四第4列;
本期实际抵减额=(附表四第4列)和(主表11减18栏)两个里面较小的数(不抵减时填写0)。
注:按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做转出时,加计也要在附表四第3列相应调减哦~
❤小贴士: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集成电路企业、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增值税;先进制造业企业按5%加计抵减。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或5%、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温馨提示:
1、按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2、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做了转出,需要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哦。
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计算方法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或5%、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也就是“上期结转”+“当期计提”-“当期调减的”)
加计抵减额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也就是“上期结转”+“当期计提”-“当期调减的”);
注:按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如果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做了进项税额转出,需要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哦~
加计抵减额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或10%、15%)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或10%、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也就是“上期结转”+“当期计提”-“当期调减的”)。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温馨提示:
1、按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2、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做了转出,需要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哦~
3、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