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符合加计抵减政策,补提之前月份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合并填写到附表四的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第5列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本行第4列和主表(11-18)行取较小值)。
重要提醒:因各地申报操作时有差异,业务上是否有影响需要您联系税局确认后再填写比较稳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符合加计抵减政策,补提之前月份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合并填写到附表四的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手工修改),第5列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本行第4列和主表(11-18)行取较小值)。
如果之前月份符合加计抵减忘记填写,需补提之前月份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将补提额合并填写到附表四的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第5列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本行第4列和本期主表(11-18)行取较小值)。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如果之前月份符合加计抵减忘记填写,需补提之前月份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将补提额合并填写到附表四的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第5列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本行第4列和本期主表(11-18)行取较小值)。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补提之前月份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合并填写到附表四的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第5列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本行第4列和主表(11-18)行取较小值)。
重要提醒:虽然软件中不做限制可以填写,但业务上是否有影响需要您联系税局确认后再填写比较稳妥哦~
政策文件可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7条规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补提之前月份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合并填写到附表四的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第5列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本行第4列和主表(11-18)行取较小值)。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