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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您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者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把全年奖并入所得月份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预扣预缴方法计算交个税。
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奖单独计税的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参考文件:《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点击获取电子书:《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汇编》(2023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