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食堂,属于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情况,由于货物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会计上是无需确认收入的。您参考如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