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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租赁服务收到预收款时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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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企业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账务处理您参考: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在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孰早的首月确认增值税(比如12月收到次年全年租金,增值税在次年1月确认):

    借: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后期根据租赁期限按月摊销结转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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