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根据发改财金[2016]2798号的规定,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惩戒对象需要区分以下情况:1、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的对象为当事人本人;2、当事人为企业的,惩戒的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3、当事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惩戒的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4、当事人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的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