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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都在省内,是否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可以独自享受小型微利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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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区适用

    仅在同一省内设立分支机构时,也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执行的。

    因此可以理解为:总分公司都在省内也是要在汇总申报时享受小型微利的优惠。

    参考文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8]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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