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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已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或者设置了电子签名,打印后无需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
小贴士:
①若发票的右下角有“销售方(章)”栏次,但是打开电子发票并没有显示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电子),可以尝试切换阅读器(如:PDF或者OFD阅读器)查看该发票;将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后,章是黑白的可以正常使用。
②若发票的右下角没有“销售方(章)”栏次,无需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可以正常使用。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