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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的“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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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务操作中,生产企业在进行免抵退申报时,应根据单证信息齐全的销售额(含前期和本期)进行免抵退正式申报,并以此FOB的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差计算出免抵退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栏(18栏)、免抵退申报表《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合计”栏(9栏)。
    也就是说,增值税申报表的《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申报表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9栏。
    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除特殊商品标识外的所有出口商品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再有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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