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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因行程改变而取得的退票费是否可以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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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范畴(一般纳税人税率6%),企业可以按照取得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退票费对应的税额进项抵扣,认证勾选后税额会体现在增值税附表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其中:

    1、火车退票费:根据最新的总局答疑,企业可以按照取得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正常勾选抵扣(票面一般标注“退票”,勾选时税率显示6%),但退票费如取得的是纸质火车票或普票,不能进项抵扣。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2414/c5243187/content.html

    2、航空退票费:目前没有遇到航空退票给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情况,如退票费开具的是普通的增值税普票(含数电普票),不能进项抵扣,如开具的是专票,可以按规定进项抵扣。

    小贴士:如员工出行是用于了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单位的免税、简易计税项目的话,是不能进项抵扣的哦。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第一条、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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