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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蔬菜、鲜活肉蛋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进项抵扣需要区分情况:
一、如您单位购进后再销售时享受了蔬菜、鲜活肉蛋流通环节免税优惠后,采购取得的发票均不能进项抵扣。
二、如您单位采购蔬菜、鲜活肉蛋未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集体福利等不得抵扣项目时,采购取得发票是否可以进项抵扣,需要根据发票去具体判断,具体参考以下:
1、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蔬菜、鲜活肉蛋的免税普通发票、带税率的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蔬菜、鲜活肉蛋,但销售方放弃享受免税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项抵扣。
注:其中小规模开具的3%专票,可以按票面金额*9%抵扣,其余税率专票按票面税额抵扣。
3、取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蔬菜、鲜活肉蛋通过数电开票系统开具的左上角带“自产农产品销售”标签的农产品免税数电普票;或通过原税控系统开具的不带标签的农产品免税普票;或个人申请代开的自产农产品免税发票,都可以按票面金额*9%进项抵扣。
注:销售方开具的数电票左上角没有“自产农产品销售”标签的,不能进项抵扣。
4、向农民采购其自产自销的蔬菜、鲜活肉蛋,购买方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票面金额*9%进项抵扣。
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