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提醒:增量成本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参考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