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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10%
2、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以外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生产环节税率+10%)
提醒:①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②超豪华小汽车是指,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