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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个人抬头的特定发票及合法凭证(如机票、火车票等)可以税前扣除,其他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个人抬头发票一般不允许税前扣除,常见的可以税前扣除的个人抬头凭证有:
(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2)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3)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5)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6)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具体以当地税务局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