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对外付汇需要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0地区适用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下列规定的无需备案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局进行税务备案:
    1、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2、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3、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小贴士:对外付汇无需办理备案的情形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一条。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