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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校验,说明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免税销售额与主表8栏的免税销售额,数据不一致。
您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二、免税项目”中,选择对应的“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并在“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这一列填写您免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和主表第8行本月数一致即可。
图1:
图2:
提示“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合计【xx】必须等于主表第8行“一般项目”“本月数”【xx】”,请您检查一下填写的数据是否正确。
如果存在免税项目,《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二、免税项目”先选择“免税项目代码和名称”(图2),“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这一列填写您免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要和增值税主表第8行本月数一致哦。
出现此提示,说明您主表8栏的免税销售额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免税销售额数据不一致~
您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二、免税项目”中,选择对应的“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并在“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这一列填写您免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填写完整后保存,再去生成主表就可以了。
是这样的,如果您有免税项目的发票,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增值税报表的其中一张附表),在填写减免税明细表时:
先将前面的免税项目代码和名称选择上,“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这一列填写您免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要和增值税主表第8行本月数一致哦。
出现图1的提示,请您检查一下填写的数据是否正确。
如果存在免税项目,《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二、免税项目”先选择“免税项目代码和名称”(图2),“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这一列填写您免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要和增值税主表第8行本月数一致哦。
图1:
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