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除上述情形外,涉及到的房屋权属变更照章征收契税。
参考文件:(财税(2018)17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