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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提醒:若没有收到税局提醒,需要做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也可以主动申报哦~
参考文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条、及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