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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的进项待实际抵减时将实际抵减金额,根据不同的准则要求,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
(1)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汇算清缴时填写在A101010第26行“其他”栏次中,相关数据会反映到汇算主表;实务中部分税局要求填写A101010表20行“政府补助利得”,企业填写20行后如出现提醒要求填写A105040报表的,因不属于不征税政府补助,企业不需要填写105040表,出现的提醒不影响申报。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上计入“其他收益”,直接手工填写汇算主表第8行“其他收益”。
(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上计入“其他收入”,汇算清缴时填写在A103000中的第7行“其他收入”或者第17行“其他收入”中;相关数据会反映到汇算主表。
提醒:如果您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主表按照利润表年报直接填写对应项目即可,无需填写收入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