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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2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4枚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参考文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7号)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