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从2021年8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参考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 )。
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
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文件:《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72号)。
自2020年3月1日调整全区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810元; 二类地区:1580;三类地区:1430;
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7.5元;二类地区:15.3元;三类地区:14 元。
参考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
从2021年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2元调整为23元。
注: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
(三)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四)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参考文件:《上海市 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年)》(沪人社规〔2021〕18号)。
自202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参考文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21]77号)。
自2021年7月1日起,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50元调整为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 20.8元调整为22.6元。
参考文件:《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4号)。
2021年4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一、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分四个档次,即1900元、1700元、1620元、1540元(见附表1)。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0元、17.0元、16.2元、15.4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三险一金”,见附表2)。
参考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21]21号)及其附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41/141450.html
自2021年5月1日起,陕西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1950元、二类区1850元、三类区17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19元、二类区18元、三类区17元。
参考文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5号)及其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从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广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元、20元、18元。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