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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出代办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要求,扣缴义务人是否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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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小贴士: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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