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按月或季预缴申报以及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相应所属期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若企业未按时附报,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依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