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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提利息时:
预算会计:
因实际尚未支付,预算会计不用处理。
财务会计:
①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②属于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
借:其他费用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实际支付利息时: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财务会计: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参考文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2501长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