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为购建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应付的专门借款利息如何做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1地区适用

    1、计提利息时:

    预算会计:

    因实际尚未支付,预算会计不用处理。

    财务会计:

    ①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②属于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

    借:其他费用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实际支付利息时: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财务会计: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参考文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2501长期借款。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