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
2、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非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3、对方提供纸张,印刷企业受托印刷,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十二、印刷企业自己购买纸张,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书刊等印刷品的征税问题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3.图书、报纸、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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