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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拥有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证书编号为:GR+年份4位+地区码4位+4位随机编码),填报本项目下的“211-1”“211-2”“211-3”“211-4”。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如企业同时拥有两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两个证书情况均应填报。
比如:纳税人2019年10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22年再次参加认定并于2022年11月取得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纳税人在进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将两个证书的“编号”及“发证时间”分别填入“211-1”“211-2”“211-3”“211-4”项目中。
小贴士:符合上述填报要求的,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如存在相关证书,基础信息表中211栏次,系统会自动带出入库编号、入库日期等。
211相关栏次根据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拥有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证书编号为:GR+年份4位+地区码4位+4位随机编码)核定下发,如未下发或下发有误,请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下哦~
企业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拥有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证书编号为:GR+年份4位+地区码4位+4位随机编码),填报本项目下的“211-1”“211-2”“211-3”“211-4”。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如企业同时拥有两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两个证书情况均应填报。
比如:纳税人2019年10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22年再次参加认定并于2022年11月取得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纳税人在进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将两个证书的“编号”及“发证时间”分别填入“211-1”“211-2”“211-3”“211-4”项目中。
小贴士:符合上述填报要求的,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如存在相关证书,基础信息表中“211高新技术企业”栏次会带出入库编号、入库日期等信息,无需手工填写。
如果实际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但没有自动带出,说明企业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不在税局登记的高新技术名单内,需要联系税局纳入名单后“211-1证书编号”就可以自动带出了。
注:如果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局的名单会定期更新,可以先耐心等待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