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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源采集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逐份应税凭证填写时,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合并汇总填报时,填写税款所属期止(例如10月份申报时,选择9.30)。
❤如果是零申报,“应税凭证数量”选择为0,“应税凭证书立日期”选择税款所属期的任意一天即可。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一。
印花税税源采集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逐份应税凭证填写时,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合并汇总填报时,填写税款所属期止。
印花税税源采集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这样填写:
1、逐份应税凭证填写时: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2、合并汇总填报时:填写税款所属期止(例如202X年10月份申报时,选择202X.9.30)。
3、如果是零申报:“应税凭证数量”选择为0,“应税凭证书立日期”选择税款所属期的任意一天即可。
印花税税源采集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这样填写:
1、逐份应税凭证填写时: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2、合并汇总填报时:填写税款所属期止(例如202X年10月份申报时,选择202X.9.30)。
3、如果是零申报:“应税凭证数量”选择为0,“应税凭证书立日期”选择税款所属期的任意一天即可。
印花税税源采集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逐份应税凭证填写时,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合并汇总填报时,填写税款所属期止。
❤如果是零申报,“应税凭证数量”选择为0,“应税凭证书立日期”选择税款所属期的任意一天即可。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