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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元,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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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地区适用

    1、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未达30万元(<30万),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为0;

    2、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正好等于30万元(=30万),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也需要缴纳,但因没有超过30万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注:以上两种情形中,如开具了专票了,专票对应的销售额需要缴纳增值税,这部分增值税作为附加税的计税依据,需要缴纳城建;因没有超过30万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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