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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下:
从价计税依据:(房产原值-其中出租房产原值)×(1-30%)÷12×申报月份数,税率是1.2%;
从租计税依据:申报租金收入÷对应租期月份×申报月份数,税率是12%(个人出租住房为4%)。
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下:
从价计税依据:(房产原值-其中出租房产原值)×(1-30%)÷12×申报月份数,税率是1.2%;
从租计税依据:申报租金收入÷对应租期月份×申报月份数,税率是12%(个人出租住房为4%)。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广东可以参考《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按照房产原值减除30%的余值计算,税率为1.2%);
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下:
从价计税依据:(房产原值-其中出租房产原值)×(1-30%)÷12×申报月份数,税率是1.2%;
从租计税依据:申报租金收入÷对应租期月份×申报月份数,税率是12%(个人出租住房为4%)。
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下:
从价计税依据:(房产原值-其中出租房产原值)×(1-30%)÷12×申报月份数,税率是1.2%;
从租计税依据:申报租金收入÷对应租期月份×申报月份数,税率是12%(个人出租住房为4%)。
温馨提醒:房产税非住宅计税依据建议您拨打(12366-1-1-0)详细咨询下哦~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2)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3)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下:
从价计税依据:(房产原值-其中出租房产原值)×(1-30%)÷12×申报月份数,税率是1.2%;
从租计税依据:申报租金收入÷对应租期月份×申报月份数,税率是12%(个人出租住房为4%)。
深圳市企业出租房产,房产税可以参考以下情况:
①属于房管部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含武装警察)、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出租的房产,从租计征,应纳税所得额=租金收入×12%。
②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即,应纳税所得额=租金收入×4%;
③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出租房产适用从价计征。
小贴士: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减按50%缴纳房产税优惠。
参考文件:《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深府〔1987〕1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