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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示是金三系统返回的信息,系统校验到附表二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的金额与核定信息不一致,您可以先进入“征纳互动”核实处理下,如果处理不了,您再到大厅申报~;或者修改后回到软件删除报表数据后重新生成就可以申报啦~
此问题是金三系统返回的报错,您可以联系管理所复核,如果数据有问题,请前往税局大厅更正。
附表二22栏的数据是从税局系统自动核定下发的数据,无法手工修改,出现此提示,建议您联系税局修改后回到软件再申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