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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应税凭证名称”需手工录入:若有合同填写合同名称,如“货物运输合同”则填写“运输合同”(涉及多个相同类型的合同,可汇总填写),没有合同按税目填写即可。
印花税新增税源时,应税凭证名称即合同名称,如“货物运输合同”则填写“运输合同,需手工填写哦。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应税凭证名称”需手工录入:若有合同填写合同名称,如“货物运输合同”则填写“运输合同”(涉及多个相同类型的合同,可汇总填写),没有合同按税目填写即可。
应税凭证名称需手工填写,填写的是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如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仓储合同等。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应税凭证名称”需手工录入:若有合同填写合同名称,如“货物运输合同”则填写“运输合同”(涉及多个相同类型的合同,可汇总填写),没有合同按税目填写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相关规定,【应税凭证名称】填写的是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如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仓储合同等。
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
对方书立人信息,包括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等不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