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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符合减按1%优惠但已开具3%或免税发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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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区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若开错,未及时作废或红冲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开具3%专票:本期需按3%填报或红冲后重新开具1%发票,若未及时处理的,本期需按3%填报;

    2、开具3%普票:可按1%填报(按公式反算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3、存在免税发票时,需尝试到大厅申报。

    温馨提示:可参考“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https://www.shui5.cn/article/bd/47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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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若开错,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开具3%专票:无法直接享受2%的减免,应作废或红冲后重新开具1%发票,若未及时处理的,本期需按3%填报;

    2、开具3%普票:可按1%填报(按公式反算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3、存在免税发票时,需要大厅申报。

    温馨提示:可参考“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https://www.shui5.cn/article/bd/47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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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适用

    小规模符合减按1%优惠但已开具3%或免税发票时,按政策出台前后处理方式不同:
    1、优惠政策出台前:已开具3%或免税普票,可以直接享受减按1%征收的优惠,无需追回;如已开具3%专票,需作废或红冲后重新开具1%发票;
    2、优惠政策出台后:需对3%征收率的业务开具1%、3%(专票)的发票;若开错,建议作废或红冲处理。
    参考文件:《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第2、3问(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010387/c5183650/content.html)。
    温馨提醒:以上解读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情况建议您和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以税局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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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适用

    小规模符合减按1%优惠,但已开具3%或免税发票时,按优惠政策出台前后处理方式不同:
    一、政策出台前(2023年1月9日):
    1、已开具3%或免税普票:可以直接享受减按1%优惠,报表填写时,均按价税合计÷(1+1%),重新反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填报;
    2、已开具3%专票:应作废或红冲处理;未及时处理的,本期可按3%申报缴款。
    二、政策出台后:
    1、若需享受优惠,均应按1%开具;
    2、若开错(开成免税、3%专票或普票),未及时作废或红冲处理的,存在3%专票或普票时,本期可按3%填报;存在免税发票时,需要大厅申报。
    参考文件:《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第2、3问(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010387/c518365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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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若开错(开成免税、3%专票或普票),未及时作废或红冲处理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存在3%专票:本期需按3%填报(注:后期需要享受优惠时,请及时红冲并开具1%发票);
    2、存在3%普票:可按1%填报(按公式反算不含税销售额);
    注: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3、存在免税发票时,建议您前往税局前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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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适用

    小规模符合减按1%优惠,但已开具3%或免税发票时,按优惠政策出台(政策公告时间:2023年1月9日)前后处理方式不同:
    一、政策出台前:
    1、已开具3%或免税普票:可以直接享受减按1%优惠,报表填写时,均按价税合计÷(1+1%),重新反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填报;
    2、已开具3%专票:应作废或红冲处理;未及时处理的,本期可按3%申报缴款。
    二、政策出台后:
    1、若需享受优惠,均应按1%开具;
    2、若开错(开成免税、3%专票或普票),未及时作废或红冲处理的,存在3%专票或普票时,本期可按3%填报;存在免税发票时,需要大厅申报。
    参考文件:《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第2、3问(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010387/c518365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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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若开错,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开具3%专票:应作废或红冲后重新开具1%发票,若未及时处理的,本期需按3%填报;
    2、开具3%普票:可按1%填报,报表填写时,均按价税合计÷(1+1%),重新反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填报;(超过起征点时,若带出的数据不正确,可修改)
    3、存在免税发票时,需要大厅申报。
    温馨提示:可参考“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https://www.shui5.cn/article/bd/47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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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若开错,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开具3%专票:应作废或红冲后重新开具1%发票,若未及时处理的,本期需按3%填报;
    2、开具3%普票:可按1%填报(按公式反算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3、存在免税发票时,建议大厅申报。
    温馨提示:可参考“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https://www.shui5.cn/article/bd/47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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