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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醒中印花税纳税义务指标,同类型发票为什么有的提示,有的不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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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11地区适用

    印花税纳税义务指标风险提醒,同类型发票有的提示,有的不提示,您可以结合提醒规则理解下:

    1、若本季度最后一个月28号前首次命中这个指标,会进行第一次提醒,为了避免频繁提示造成对用户的打扰,季度中则不再进行提示,待下季度第一个月1号时,会结合本季度获取的发票信息统一再进行一次提示。

    举例:风控4月获取了开具日期4月23号的销售货物发票,会提醒买卖合同印花税纳税义务,4月第一次提示后,季度中间即使再有销售货物的发票,也不再提示,会统一在7月1号再进行一次提示(7月1号提示时会再包含4月第一次已提示的发票)。

    2、若本季度最后一个月28号至下季度第一个月的特定日期(征期结束日和20号孰早的日期),首次命中这个指标,则只进行一次提示。

    举例:假设7月征期截止7月15日,孰早的日期为7月15日。则6月28号至7月15号获取的二季度发票,首次命中该指标时,只进行一次提醒。

    3、若下季度第一个月的特定日期(征期结束日和20号孰早的日期)以后才获取本季度的发票,因系统不再检测本季度的发票了,所以该发票不会再出现提醒。

    举例:假设7月征期截止7月15号,那7月15号以后再获取二季度的发票就不再生成提醒了。

    温馨提示:

    ①本季度的发票在本季度第一个月的21号以后才会开始有提醒。

    ②风险提醒是针对首次命中、特定情形等给用户做出的提示,不一定展示相关的全部发票信息。您可以在风险事项模块找到印花税纳税义务提示,查看更全面的相关发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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