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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的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时,需要按照综合所得汇算的公式进行计算,若计算得出的应补退税额是负数(即“应纳税额”<“已缴税额”),则可以申请退税;若应补退税额(即“应纳税额”>“已缴税额”)是正数,则可以享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免于汇算的优惠,不涉及退税。
综合所得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稿酬收入×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