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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提示“您及配偶存在自有住房,按规定无法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部分”,这一般是因为在主要工作城市一个年度内先租房后买房的情况,不论几月购买自有住房,都无法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如确认没有房产,则需提交房产查询证明等资料。
参考: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