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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成立的企业(无汇算清缴结果的)可参考:
1、按期申报、非成立当月的按次申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成立当月按次申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可直接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无其他条件限制。
参考文件: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成立的企业(无汇算清缴结果的)可参考:
1、按期申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按次申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可直接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政策依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