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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公司抬头的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票,如票面列明了员工身份信息,且未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项目的,可以按票面上的税额进项抵扣。
解释:网约车发票进项抵扣时,属于“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另因滴滴等网约车提供的是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截止2027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3%简易计税方法,实务中网约车企业也基本都选择了简易计税,因此简化为按票面税额进项抵扣了。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公告第一条;新华社: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增值税电子普票可以抵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三(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