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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5种以上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实行简化申报:
1、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2、其余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参考文件:《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