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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时,需要手工填写增值税附表一附3《简易计税明细》表,“项目栏次及名称”结合业务情况自行选择【建筑服务(清包工)或建筑服务(老项目)】,“征收率”自动填充,手工填写“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后,“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自动生成。
温馨提示:若“项目及栏次”列没有对应选项,可拖动右侧滚动条往下拉,会展示全部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