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20]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税务机关要本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态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特别是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登录后显示全部
人社厅明电[2020]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全文失效]
经办大厅是经办机构疫情防控的最大风险点,各地要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登录后显示全部
署综发[2020]19号 海关总署关于全力保障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快速通关的通知
各直属海关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加强与地方政府指挥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走访重点进口商和接受捐赠单位,及时了解掌握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需求变化情况,提前服务上门。......登录后显示全部
汇综发[2020]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外汇分支机构要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办发明电[2020]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登录后显示全部
银保监办发[2020]10号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大员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定期对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强化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登录后显示全部
财社[2020]2号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登录后显示全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 海关总署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全文废止]
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各直属海关相关通关现场设立进口捐赠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实施快速验放。......登录后显示全部
人社部发[2020]1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
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登录后显示全部
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