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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卫监督[2025]37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落实〈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 屋编辑于:2025-09-09

摘要:

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统筹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医院巡查、联合惩戒,协同发展医疗监督领域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的实现路径和举措。推动医疗机构加强文化法治建设,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引导,严格执行2025年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10项要求和上海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的55项具体要求,开展好医德考评。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落实〈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沪卫监督[2025]37号       2025-9-9

各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经济信息化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商务委、审计局、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高校、中福会、市残联,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委《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5〕144号)要求,按照《关于调整上海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沪卫医〔2023〕55 号),做好我市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特制定《落实〈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不断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医药购销领域治理

  紧盯医药购销领域关键环节,压实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任务落地,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将行风管理要求融入医药购销领域行政管理全流程,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力度。持续规范检测样本外送、外配处方、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行为,加强医药卫生领域新型、变异和隐形问题研判预警。加强医药领域专项审计,将监管重点向生产端覆盖。全面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采集应用。引导医药企业规范开展经营推广业务。督促有关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章程,加强行业自律。

  二、深化制度建设实施,系统纠治医疗服务乱象

  聚焦医疗服务突出问题,强化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等20项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完善机构内行风管理配套措施。严肃处理侵噬群众利益、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有悖公益性要求的行为,重点查处患者隐私保护、基因检测、辅助生殖、医疗美容、儿童近视防控、医学证明开具、检查检验、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殡葬领域涉医违规违纪违法乱象整治。协同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完善纠风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长效常态建设

  充分发挥纠风工作机制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作用,一体推进医药行业综合管理与行风建设,共同加强推进纠风工作要点的落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保基金使用、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大型设备购销、基建和信息化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监管,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统筹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医院巡查、联合惩戒,协同发展医疗监督领域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的实现路径和举措。推动医疗机构加强文化法治建设,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引导,严格执行2025年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10项要求和上海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的55项具体要求,开展好医德考评。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充分发挥上海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的社会监督作用,深化“行风建设巡访”。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4日

  税 屋附件:

落实《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

主要内容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职责分工
一、全面强化纠风工作顶层设计 (一)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指导行动,加强全系统学习宣贯,将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工作重心、资源倾斜、力量调配上的支持倾斜。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二)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 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纠正行业作风重点持续发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群腐”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深入研判纠风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三)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 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用好纠风工作机制,做好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任务落地,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防范化解医药卫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正之风问题的风险隐患,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形成行业新风正气。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二、持续深化医药购销领域治理 (四)巩固治理成效。 坚决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加强医药卫生领域新型、变异和隐形问题研判预警,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聚焦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基建和信息化项目招投标、后勤服务等监管重点,持续规范检测样本外送、外配处方、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力度。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五)压实主体责任。 将行风管理要求融入医药购销领域行政管理全流程,充分发挥在医药购销领域制度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机制部门协同作用,有效衔接治理环节,推动完善行业合规制度,全面提升医药领域规范化管理水平。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六)加强穿透监管。 发挥穿透式审计监督优势,加强医药领域专项审计。 市审计局
打通从原材料采购、药品耗材生产、招标采购的监管通路,将监管重点向生产端覆盖。 市药监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探索建立药品生产加工到流通使用全过程可追溯机制,全面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采集应用。 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医药企业参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加强合规管理,推动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内的合规管理,持续净化医药购销秩序。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
(七)强化行业自律。 督促健全行业合规内部管理章程。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健全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强化行业信用管理。 市药监局
完善医药购销领域行贿人、受贿人“黑名单”制度和不良单位记录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安局
落实对业务指导的医药行业社会组织督促职责,规范兼职取酬、期刊管理、会议举办,严格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积极引导行业组织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三、系统纠治医疗服务乱象 (八)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统筹运用处方抽查、智能提示、飞行检查、绩效评价、医院巡查、异常住院费用病例核查以及统计、审计、投诉处置等手段,重点聚焦患者隐私保护、基因检测、辅助生殖、医疗美容、儿童近视防控、医学证明开具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疾控局
(九)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 聚焦资质准入、互联网诊疗活动是否与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一致、诊疗活动开展、互联网处方等互联网诊疗重点环节,强化“线上医疗”监管。 市卫生健康委
重点打击“医托”、违规发布医药广告,以及假借医学科普或会议活动等“引流”“带货”、伪造编造变造在职或离退休行业人员视频营销牟利等不法行为。 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建立完善惩治涉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多部门协同查处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十)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 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党支部根据职责权限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纪检机构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卫工作党委
医教协同强化高校附属医院建设与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卫工作党委
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制度要点,加强机构内专项审计监督,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加大违规责任追究力度,完善机构内行风管理配套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
(十一)强化医德医风管理。 压实医疗机构责任,切实履行医德医风管理主体责任。 市卫生健康委
加强医务人员日常教育和引导,将行风建设与业务能力提升同部署。 市卫生健康委
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有关问题集中整治,健全完善行风相关制度,实现医德医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市卫生健康委
对个别医务人员违背医德、败坏医风,损害公共利益、患者权利和行业形象的要“零容忍”,严肃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
(十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紧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职业骗保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用好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全面落实《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真正实现“监管到人”。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
加快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优化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和智能监管平台。 市医保局
纵深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促进地区间挂网规则协同规范。 市医保局
四、扎实推进保障落实工作 (十三)强化统筹协调。 依托纠风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主动向前一步,密切部门间面对面沟通,增强工作同步性,切实提升政策协调水平。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进一步为基层减负,协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创新监管手段,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药监局、市医保局
十四)完善长效措施。 加强医药领域廉洁文化和医德医风建设,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法纪教育,大力弘扬抗击“非典”精神、伟大抗疫精神、崇高职业精神,提升医学人文素养和法治素养。 市卫生健康委
开展好医德考评,探索考评结果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薪酬分配、评优评先等的联动机制,营造风清气正行业环境。 市卫生健康委
(十五)加强组织实施。 推动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作为部门重要工作内容,细化明确任务清单,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深化政策解读与指导,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价格、广告、医保、互联网、信息保护等方面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不断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鼓励上海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参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创新,探索“行风建设巡访”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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