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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购买的资产提前处置或报废,未分摊完的递延收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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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补助购入的资产,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即“营业外收入”科目,不再予以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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