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三证合一要求2017年年底前办结;个体工商户不存在三证合一,是两证合一,自愿办理,没有时间限制。
参考文件:
国家工商总局公告《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届时,在工商总局申请设立、变更企业将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其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予以收缴。自2018年1月1日起,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